top of page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初賽-3月29日)

 

學生獨唱組分為:國台語組及外語組

 

(1) 報名注意事項參賽資格:我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碩博士生)。

 1. 初賽開放名額:外語組/國台語組,60人/120人

 2. 錄取決賽名額:外語組/國台語組,5人/10人

 3. 報名費用:新台幣300元,須於3月14日(星期五)17:00前完成匯款手續,至官網填寫繳費回條或直接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           區/臺北校區)北韻獎攤位報名繳費。

 4. 為使比賽順利進行,主辦單位保留整體調度出場順序之權利。

 5. 除了使用官方信箱及電話更改以外,其餘網路管道(如:Facebook)更改、要求一律不受理,敬請見諒。

 6. 分類方式:國台語組包含客家語和原住民語,其他語言一律歸為外語組。

 7. 參賽者可以同時報名國台語組和外語組

 

(2)初賽注意事項

 1. 以清唱方式呈現自選歌曲,比賽時間為1分鐘,以走至舞台正中央開始計算,逾時則麥克風消音結束比賽時間。

 2. 比賽當天參賽者務必出示學生證(需蓋有當學期之註冊章),部分無註冊章之大專院校,亦請出示當學期之註冊單或是在學證明,       無法證明其為學生身分者,一律取消比賽資格,亦不退還報名費,以維活動之公平性。

 3. 請於排定比賽時間前30分鐘至國立臺北大學(三峽校區)公共事務學院119會議廳報到,報到後不得離場。上台時間前10分鐘未到       視為棄賽,報名費用亦不予退還。

 

(3)決賽注意事項

 1. 演唱歌曲與初賽相同或不同皆可。

 2. 表演時間以完整呈現一首歌為限(含演出準備不得超過6分鐘)。

 3. 請自行準備伴奏,伴奏亦須為大專院校在校生(須出示在學證明),如有變更請於4 月18日(星期五)23:59前完成,逾時不予         更動,非經報名確認之伴奏不得上台,伴奏亦不得重複報名同一組別。

 4. 演出時不得使用伴唱帶。

 5. 決賽當天每位參賽者(包括伴奏)皆須出示在學證明。

 

(4)評分標準

 1. 初賽:技巧40﹪ 音色25﹪ 台風10﹪ 詮釋25﹪

 2. 決賽:技巧35﹪ 音色20﹪ 台風10﹪ 詮釋15﹪ 伴奏20﹪

 

(5)其他

除上述注意事項外,若有其他特殊需求,請分別於初決賽前一星期(3月21日及4月18日前)主動來信告知主辦單位,我們的信箱是:ntpubestwin15@gmail.com,我們將竭誠為您答覆。(如未提前告知,主辦單位保有一切決定權力)

第十五屆北韻獎
bottom of page